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0年9月委托浙江程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伊犁天香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白酒酒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浙江程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了《伊犁天香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白酒酒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联系浙江程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程工,联系电话:17799938979。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七十一团及周边。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环保部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伊犁天香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第四师71团迎宾路97号
建设单位负责人:王军良
邮编:835608
联系电话:18196939407
联系人:秦工 电邮:2715064249@qq.com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程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浙江省金华永康市东城街道总部中心金智公寓1单元2702室
联系电话:17799938979
联系人:程工 电邮:316832409@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伊犁天香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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