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9月11日可克达拉鑫宏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委托新疆众科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可克达拉鑫宏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5万头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可克达拉鑫宏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5万头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六十四团十八连(原希望养殖小区),中心地理坐标N:43°58'10.67",E:80°41'53.37"。
项目投资:50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为112909.4m2(约169亩),包括2栋母猪舍、哺乳舍1栋、保育舍2栋、育肥舍2栋及配套的粪污处理、办公生活等辅助设施。年出栏生猪5万头,其中母猪0.2万头,猪仔3万头,育肥猪1.8万头。
项目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可克达拉鑫宏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张宏
联系方式:18099808506
通讯地址:新疆可克达拉市六十四团希望养殖小区2巷-2号办公室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众科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伊宁市解放南路60号
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5299028510
电子邮箱:102155406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可克达拉鑫宏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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